2007年8月15日 星期三

1967年暴動(下)

(續上篇)示威遊行、警民衝突、扔「菠蘿」,無日無之。政府通過緊急法令,嚴厲打擊「非法集會」,實行宵禁,即晚上某時開始不准市民出街。街道有大量警員巡邏,違禁者見一個拉一個。

我從居住的十幾樓望下去,街道宛如死城,看見有一個青年貪玩從這邊跑到對面馬路,馬上被警察拘捕,掙扎無用,警察乘機拳打腳踢一頓,才把他推上警車。

這樣的情況,當然是百業蕭條,餐館戲院等等的消費行業,無不叫苦連天。

市民的神經繃緊到極點,社會人心趨於兩極化,非此即彼:一邊是搞事的「左仔」,而另一方是全力支持政府的良民,沒有甚麼中間路線。

中國匯來港幣1000萬元來作「鬥爭費」,並成立「鬥爭委員會」,拉得左派電影明星傅奇、石慧做生招牌,後來二人被政府遞解出境。傳統的左派報紙,如官方的大公報、新晚報和文匯報,統一口徑「反英抗暴」,成為宣傳工具,民辦的左派報如晶報、香港商報、正午報、田豐日報等亦步亦趨。

另一邊的傳媒,如老牌的星島、華僑、成報、明報等等積極支持政府。一般市民嘗過早10年大陸反右時期要寄舊衣糧油藥物接濟鄉下親人的經歷,也不希望左派得勢赤化香港,有能力移民的極少,大多數支持香港政府,尤其對防暴的警察特別擁護!衝突中或當值中的警察都有人殉職,有些更是被人背後偷襲至死;而衝突白熱化時,警察開槍擊斃暴徒亦時有所聞,左仔乃為這些「烈士」舉行大規模的喪禮。

「愛國學校」如「旺角勞工子弟學校」等等,鼓勵學生參加「反英抗暴」鬥爭,一些家長害怕起來,乾脆為子女退學!有些與大陸關係密切的商業機構,半強迫地要僱員參加示威。我有個親戚的女兒素來很乖,但為著飯碗不得不去,結果在警察鎮壓過程中走避不及,被打得內傷,後來醫了很久。

左仔控制了澳門「綠村電台」,整天播革命歌曲和宣傳反英訊息。這邊的香港,商業電台素來是一個娛樂電台,增加大量新聞採訪時段;諷刺左仔的諧劇「欲罷不能」,大量引用「毛語錄」的警句來作為劇中人的口頭禪,笑死人無命賠;又特設時事評論,日日抨擊暴徒的罪行。

商業電台的時事評論,由最受歡迎的藝員---「大丈夫日記」廣播劇的主角林彬宣讀。左仔恨之入骨,安排一宗政治謀殺,派出兇徒在8月24日上午8時在林彬從窩打老道山住所開車上班必經的培正道附近,假扮修路工人,截停林彬的汽車,上前淋汽油點火,林彬嚴重燒傷,送院後搶救無效不治,全港為之震動。

經過一年多,暴動逐漸受到控制,香港元氣已大傷,生活總算慢慢恢復正常。

1967年的暴動,可說是使香港步入新紀元。我看到的一個要點,是香港人反思與中國大陸的情誼和關係,以及建立「香港本土」意識的需要

暴動平息後三年的1971年,港督戴麟趾爵士(Sir David Trench)離任回英國,繼位者是一直執政到1983年,雄才偉略、愛民如子的麥理浩爵士(Sir Murray MacLehose)

他策動興建公屋的10年計劃使市民解決居所問題、籌辦地下鐵路解決交通問題、擴大「民政署」為「政務署」加強官民溝通,委任「總督特派廉政專員」建立廉政公署打擊貪污。期間大力發展自由經濟,使香港從谷底反彈,進入香港迅猛發展的十多年黃金期,直到80年代討論香港回歸中國問題的「前過渡期」。(完)


(文章允許轉貼,請具作者名字:梁煥松)

10 則留言:

  1. 原來六四是這樣的=0=.那學生上學放學也隨時有性命危險?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很多父母都為口奔馳,沒法日日護送子女上學,唯有反複告戒:人多地方不要去、小人土製炸彈、有什麼事時要懂得執生自保為上...

    回覆刪除
  3. 精彩的文章內容!

    上個星期晚晚10:30看ATV的'百年解密香港', 連看多集有關60-70年代的香港大事, 其中1967年香港暴動是重點; 電視就播了幾天, 加上先生你兩篇文章, 現在對67年的暴動了解多了, 真的想不到左仔這般厲害, 如果我當年己出世, 我諗我都是企政府那邊, 民生要緊嘛~

    回覆刪除
  4. 當時真的是「兩極化」的社會,對大陸難有一點幻想。
    ATV這個特輯好!這段歷史香港人不應忘記的。

    回覆刪除
  5. 當年我廿幾歲,內地有很多家人要我接濟,一冬天穿了十一件衫,三條藍斜布褲,二條內褲,揹上大布袋.像聖誕老人,晚上12時在尖沙咀鐘樓附近排隊,準備搭明天火車去羅湖,到了深圳海關撿查3小時,經過4間黑房問話,連內褲都查看才放行,穿上身的衣物不用打稅,到達廣州汗水溼了8件衫,肩膊揹傷有血,好彩帶備跌打酒,太疲累了,在酒店卧床2天才覺好轉,酒店要收介紹書(即是現在回鄉卡)交到派出所蓋章,離開時才准取回,如果在深圳報回廣州7天,想提2天回港不會放行,要有合理證明才可,你報了往的地點,如沒有該地點派出所蓋章,不能回港.

    回覆刪除
  6. kfseto,
    當年香港人都不是好環境,搵朝唔得晚,但不忍親人受苦,節衣縮食去接濟。
    最荒謬的是,我們在裕華國貨買一輛「鳳凰」國產單車,付郵費倒寄給鄉下的親人用,預先匯錢給他們繳稅收貨。大陸政府兩頭賺,真可恥!
    後來有「香港付款,大陸提貨」,已經是了不起的德政。

    回覆刪除
  7. 梁先生:
    我比你大十多年,56年來港,只讀過5年半解放書,到港第3天去裁縫學徒,有人肯收留已是很幸運,當年的苦,有時仍會淚光.

    回覆刪除
  8. kfseto,
    尊稱阿司徒大哥,以後跟您學習!

    回覆刪除
  9. 曾在顧媚的回憶錄讀到林彬被害一段,竟會這樣光明正大謀殺,很震撼。記憶中,高中歷史課本曾提及「六七暴動」,但對這部份介紹的很少(也從來不是考試命題焦點),大概是沒有切身之痛,和台灣的關係頂多就是「萬惡共匪」的又一例證。
    偶像樂蒂在1968年造訪台灣時,曾說出希望移居到此,我想原因也可能與前一年的暴動有關。尤其看過您的文章,才知道事情鬧得如此激烈可怕,滿地「菠蘿」,不只白色也是紅色恐怖。

    回覆刪除
  10. 我筆下的描寫,也不及當時實況慘烈的十一。
    現在回想起來,當時是年紀小,不懂得害怕。

    回覆刪除